经济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教师基本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依据相关学科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所需的学术成果条件、科研项目条件以及选择条件等要求,对教师的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相关审核标准如下:
原博导:
近5年学术成果条件(满足其一) |
近5年科研项目条件 |
(1)非初次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的,近5年发表不少于4篇B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A区不少于2篇),或近5年发表不少于3篇B区及以上本学科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国际A区不少于1篇)。 2A2B或1A(国际A区)2B (2)非初次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的,获得高级别科技奖励,含国家级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
(1)非初次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的,近5年至少主持过1项新立项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或2项新立项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或过1项新立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且累计到款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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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博导:
近5年学术成果条件 |
近5年科研项目条件 |
近5年发表5篇B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其中A区不少于3篇)。3A2B |
近5年至少主持过1项新立项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或2项新立项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其中,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还应近5年至少主持过1项新立项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可包括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
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学科硕导招生资格审核必备条件概述为:
原硕导:
近5年学术成果条件(满足其一) |
近5年科研项目条件 |
(1)非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近5年发表不少于4篇C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其中B区不少于2篇或A区不少于1篇),或发表不少于3篇C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其中国际A区不少于1篇)。 1A3C或2B2C或1A(国际A区)2C (2)非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奖名次不限)。 |
非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承担纵向科研项目,且近5年主持项目经费或项目分解经费(不含硬件费的个人分解经费)不少于相应标准(申请经济学学科硕士生招生资格的不少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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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硕导:
近5年学术成果条件 |
近5年科研项目条件 |
近5年发表5篇C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本学科论文(其中B区不少于3篇或A区不少于2篇或国际A区不少于1篇)。2A3C或3B2C或1A(国际A区)4C |
对初次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近5年承担申请学科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纵向科研项目。其中,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教师,还应近5年至少主持新立项1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康灿华等1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了石丹等5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4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87296662
附件1: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教师基本情况(PDF文档)
附件2: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教师基本情况(新增)(PDF文档)
附件3: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教师基本情况(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PDF文档)
附件4: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教师基本情况(新增)(PDF文档)
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