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201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9-19 17:16:00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

2015年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由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负责管理,武汉理工大学 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武汉理工大学MPA 教育中心(挂靠经济学院)负责实施。2015年度,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双证75人。

学校概况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连续三年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2014年度名列亚洲第49位、世界301位。

武汉理工大学MPA 教育中心依托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文法学院和行政与政治学院的一流师资力量,致力于在职MPA研究生学位教育。

 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着力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招生对象

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和银行等公共管理人员,原所学专业不限。

核心课程

英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电子政务管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行政法学、政治学等。

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学员以不脱产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授课或集中学习,学制2-3年。博导领衔授课,多媒体教学,案例讲评、课堂研讨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通过国家全国统考取得学籍,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可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授予国家承认的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双证)。

 

 

MPA双证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2012年7月30号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文凭);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即2010年7月30号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文凭),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MPA双证报考程序 (详细内容请参考附件:教育部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定)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2014年10月10号至10月31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

2 现场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到武汉理工大学指定地方现场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

3 MPA双证入学考试

1)参加2014年12月27日(周六)全国研究生管理类联考。

上午  管理类综合联考      下午  外国语考试

2)通过全国管理类联考国家A线的考生可以参加2015年3月底武汉理工大学组织的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办法和程序在发放复试通知书时予以公布。

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22号

(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4号教学楼7楼)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人: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寇老师

手机:18986281879    电话:027-8739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