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0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选拔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9-10-21 11:42:00

为选拔和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招收优秀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以下选拔细则。

一、   录取奖励措施

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校相应院系专业,可在该志愿录取中享受以下优先录取政策:
    1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2
、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与其他考生一起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

二、 学生申请资格

 1.经济、管理类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无不及格课程;外语成绩要达到本专业当年推免生的要求(CET(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3.本科阶段必须学习过高等数学课程或辅修过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分(需有相关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②获得发明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论文(北大、南大、SCISSCI收录)1篇以上;

④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递交申请材料

1.《武汉理工大学2020"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申请表》;

   2.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4.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6.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7.教务部门出具的必修课成绩排名证明(专业前40%),本专业领域三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8.其他相关能证明科研和创新能力的证书复印件。

.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材料需在20191031日前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1.邮寄: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鉴四教学楼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0,联系电话:027-87296662

2.直接递交: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鉴四楼1607室。

备注:

1.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邮寄缴费,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2.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一旦发现伪造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4.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本院招生选拔小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9116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在学院的网页上,网址:http://econ.whut.edu.cn/

六、考核时间及形式

1.考核时间:

以学院通知时间为准,拟定于1115日。

2.考核形式:

学院招生选拔小组组织专家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5分钟(采用PPT),专家提问15分钟,主要考核英语口语、科研基本素质、专业前沿热点和专业基础知识等。

 

七、确定“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资格名单

 学院根据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加分和综合面试成绩(申请材料得分40%+综合面试成绩60%折算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确定学院当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学生的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296662

九、其他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