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本科阶段必须学习过高等数学课程或辅修过相关专业并取得相应学分(需有相关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3、申请本科直博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请申请本科直博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本科直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全日制 | 2 |
注:本科直博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应用经济学 | 020200 | 全日制 | 13 |
2 | 金融 | 025100 | 全日制 | 8 |
3 | 国际商务 | 025400 | 全日制 | 8 |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预计于2024年9月28日开放,推免生申请、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推免生报考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学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符合条件者,务必在2024年9月29日上午7:00前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2.复试通知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3.我院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4.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不予解除待录取状态。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请推免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请保持电话和邮件的畅通。
3.2025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报名确认。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4.报考本科直博生的考生需在面试前邮寄本科阶段发表学术成果情况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96662
地 址: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鉴一教学楼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506室)
邮 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