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5年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及开题事宜的通知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试点改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3〕58号)规定及《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示范学院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及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一、适用对象
课程学习达到要求,已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前期工作的研究生,对象包括:2024级及以前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注:延期考核者需提交书面说明至研工办)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环节 |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负责主体 | 提交形式 |
文献综述考核 | 文献综述提交 | 11月17日前 | 学生 | 质量保障平台 |
导师审核 | 11月19日前 | 导师 | 质量保障平台 | |
专家组考核 | 11月28日前 | 专家组 | 质量保障平台 | |
论文开题 | 开题报告提交 | 12月15日前 | 学生 | 质量保障平台 |
导师审核 | 12月17日前 | 导师 | 质量保障平台 | |
开题报告盲评 | 12月18至24日 | 研工办 | 质量保障平台 | |
系统上传开题信息 | 12月25日 | 学生、秘书 | 研究生系统 | |
开题答辩 | 12月26至1月4日 | 答辩组 | 研究生系统 | |
提交纸质版 | 1月8日前 | 学生 | 线下 | |
学院审核 | 1月12日 | 研工办 | 研究生系统 |
三、具体要求
(一)文献综述
1、内容规范
(1)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0000字,硕士生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字;
(2)涵盖近5年本领域核心文献,博士生文献综述引用的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00篇,硕士生文献综述引用的参考文献不得少于40篇,且外文文献不少于总参考文献的1/3;
(3)选题可以是论文开题题目,也可另拟,内容需体现研究脉络、学术争议及理论缺口;
(4)严禁AI代写,查重率≤40%(含引用)
2、提交考核
(1)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见附件),提交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平台;
(2)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给出“优秀”、“合格”以及“不合格”的结论。“合格”及以上的结论为考核通过,考核通过者方可申请论文开题;未通过者,修改1个月后,重新提交考核,二次未过修改3个月,三次未过修改6个月后,四次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二)开题报告
1、选题要求
(1)选题应在所攻读学科专业的主要领域,科学创新上具有原创性或在技术创新上具有创造性,应对知识创新或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应尽可能与导师所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学术学位硕博研究生论文选题依托纵向科研或重大横向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依托横向项目。
(2)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还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类论文或实践成果,其中实践成果包括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为学位论文形式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工作内容
(1)开题报告参与校外盲评,研究生将匿名版的开题报告上传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平台,博士生开题报告盲评比例达100%,硕士生开题报告盲评比例达10%;校外盲评通过,方可进行论文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将修改满1个月后,再次送盲评;
(2)学院将集中组织论文开题答辩,硕士开题专家小组一般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博士开题专家小组一般由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导师应回避。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博士生开题答辩比例100%,参加硕士生开题答辩比例不低于10%,博士生开题专家小组平均校外专家人数≥2,抽查的硕士生开题专家小组平均校外专家人数≥1。研究生以PPT形式作30分钟以上汇报,开题小组对开题报告的文献综述、选题的目的及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创新点和进度安排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3)开题答辩时间和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由答辩组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备案。纸质版开题报告时间与系统录入的开题时间保持一致,并注意开题通过之日起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要符合要求,否则会影响后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4)研究生完成开题答辩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开题报告内容,上传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版)电子档(PDF文件)。请学生自己跟踪进度,并提醒答辩秘书和导师系统审核,务必在开题答辩后一周内完成;
(5)开题后纸质材料由各班长汇总收齐汇总,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研工办506室。纸质材料集中提交研工办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6)研究生开题通过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其开题确定的学位论文题目与学位论文答辩题目原则上应保持一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论文题目的,须经导师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重新开题,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7)开题结果不通过或通过但排名为后1%的研究生列为重点审核对象。研究生开题不通过者,应修改至少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文献综述
优秀:继续论文开题工作,硕士研究生免抽开题报告盲评和校外专家参与开题专家小组;
合格:修改后继续论文开题工作,硕士研究生按10%比例抽开题报告盲评和校外专家参与开题专家小组;
未通过者:未通过者,修改1个月后,重新提交考核,二次未过修改3个月,三次未过修改6个月后,四次仍未通过作退学处理。
(二)开题
1、优秀: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在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时予以优先考虑;
2、合格:研究生修改开题报告后,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3、未通过:3个月内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作退学处理;
4、未通过者或排名为后3%者:列为重点审核对象。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准备开题,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避免由于开题时间与申请答辩时间间隔不满足论文答辩管理规定要求,导致延期毕业。
2、为避免后期提交的纸质材料被退回,请务必注意:报告纸质材料上传系统时需扫描签字盖章版,报告中有签字的部分全部手签,开题报告最后一页评委打分模块全部手签打分(秘书不打分),考核成绩平均分必须填写。
3、学院研工办集中受理研究生开题报告纸质材料。请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
经济学院研工办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