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6 16:22:00
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2010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男生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详细条件及政策见学信网。
二、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一份),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和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5、武装部汇同保卫处、医院对报名人员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学生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工作人员,武装部存底登记。
6、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在网上进行预征对象同步确认,并配合学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登记表》存根由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留存备查。
7、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学校所在地资助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8、征兵开始前,生源地兵役机关对当地预征对象逐一通知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按照有关规定实现优先征集。
9、由学生入学前所在的县级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预征对象的生源地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10、学生确定入伍后,由学生入学前所在的县级资助中心通过机要渠道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寄回学校资助中心。
 
三、报名时间
凡自愿报名参加预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教育网和公网下载报名表,并到武装部办公室(位于鉴湖校区)进行登记备案。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起至时间:2010年5月15日—6月17日。
 
咨询电话:87651419 老师    87386332 老师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2010512
 
报名身体条件和优惠政策
 
一、报名条件
男性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视力放宽至4.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二、优惠政策
1、由国家按相关要求补偿规定金额的学费(最高金额6000元),用来代偿助学贷款。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6、退役后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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