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1 10:17:02

经济学院2024级本科学生按照经济学类大类招生,实际招收171人,编成5个班级。根据学校安排,2024级经济学类学生在第二学期(2024-2025-2学期)结束前完成四个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分流工作。按照“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专业分流方案。

一、专业分流原则

1. 参与对象:本次参与专业分流对象为我院2024级经济学类学生,不含2024-2025-2学期转专业确认转入及转出的学生。

2. 各专业班级数及容量:经济学专业2个班、经济学(智能经济)1个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个班、金融学专业1个班,各专业班级数及容量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班级数

各专业容量

(不含转入学生)

经济学

2

67

经济学(智能经济)

1

33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32

金融学

1

32

3. 每名学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分流志愿。如果填报志愿数少于2个,或所填志愿均未满足,具体专业分配由学院统一调剂。

4. 专业分流确定办法:

⑴ 学生自主志愿及学生第一学期(2024-2025-1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是专业分流基本依据,同一志愿下根据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⑵ 志愿优先原则:自愿进入同一专业者,第一志愿优先考虑。

⑶ 第一志愿超过专业容量,按第一学期(2024-2025-1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保留2位小数后,换算成百分制)排序确定。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并列的情况下,先根据学生《高等数学B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和《高等数学B上》成绩均相同时,再根据学生《微观经济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实施方案

1. 成立经济学院经济学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陈冬林、张光华

副组长:余  珮、李艳艳、乔云莉

成  员:汪芳、黄艳希、沈蕾、危小超、黄俊、叶双龙、卢琳、施雨彤

2. 实施过程及时间安排

⑴ 2025年4月30日,公布经济学院2024级经济学类本科生专业分配方案;

⑵ 2025年5月1日—5日,学生填报志愿,并将签字确认的专业志愿填报表以现所在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学院学工办。

⑶ 2025年5月6日,学工办根据学生志愿和第一学期(2024-2025-1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分流确定办法,形成初步名单,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⑷ 2025年5月8日,院内公示学生专业分配名单,公示期3天。

⑸ 2025年5月10日,教学办、学工办完成学生班级重组,并上报本科生院。

三、其他

本方案由经济学院经济学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经济学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