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17:24:00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i.whut.edu.cn/xxtg/znbm/jwc/201909/t20190906_377977.shtml)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0年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长:肖静      

副组长:乔云莉

 员:魏龙 施青平 陈冬林 杨春 余谦 肖德云 周毓萍 刘平峰

于青  卢琳 宋参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 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指标及条件

(一)A类:(学校分配学院)指标:共39名,按照我院各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试点班按班级排序),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46人。

专业

名额

候补数

提交学校总数

经济学

5

1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5

1

6

金融学

11

2

13

电子商务

4

1

5

经济创业试点班

2

0

2

数理金融试点班

12

2

14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综合测评为专业前20%(金融试点班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业水平为主修专业前20%(金融试点班智育为班级前60%),无不及格课程;

③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英语必须通过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二)B类: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的。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用B类指标)。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915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分绩点以报名截止日系统导出为准。

申请A类学生附加分最高5分。

3.学院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是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指标,按各专业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申请推荐校内、校外的学生统一考核排序。学院在计算学分值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虑候选人排序时,保证各专业指标数的前提下,先按各专业第一候补总分排序,再按第二候补总分排序,依此类推,同分条件下,以智育排名靠前者优先。

 

四、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96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2.201996-917:00,学生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报名。

3.2019910日上午8:0012:00点,学生提交材料给辅导员,过时不予受理。材料:登录我校学分制教务信息系统网(http://sso.jwc.whut.edu.cn),在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CET4CET6成绩单的复印件、奖励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杂志的封面、正文、封底)。

4.201991114:00-18:00 地点:博学西楼(原新3-112,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答辩,学生PPT进行5分钟陈述(介绍成果及相关材料展示),专家5分钟提问,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5.2019914日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

6.2019920日 在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2019920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网站注册。

8.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五、学院推免工作电话

学工办(宋参)027-87651812     教学办(于青)027-87651809

学院推免投诉电话:027-87296667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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