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i.whut.edu.cn/xxtg/znbm/jwc/201909/t20190906_377977.shtml)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0年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肖静
副组长:乔云莉
成 员:魏龙 施青平 陈冬林 杨春 余谦 肖德云 周毓萍 刘平峰
于青 卢琳 宋参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 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指标及条件:
(一)A类:(学校分配学院)指标:共39名,按照我院各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试点班按班级排序),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46人。
专业 |
名额 |
候补数 |
提交学校总数 |
经济学 |
5 |
1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1 |
6 |
金融学 |
11 |
2 |
13 |
电子商务 |
4 |
1 |
5 |
经济创业试点班 |
2 |
0 |
2 |
数理金融试点班 |
12 |
2 |
14 |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 综合测评为专业前20%(金融试点班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业水平为主修专业前20%(金融试点班智育为班级前60%),无不及格课程;
③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英语必须通过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二)B类: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的。
③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④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⑤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⑥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用B类指标)。
①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②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③取得总学分140分以上(经济创业试点班为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 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15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分绩点以报名截止日系统导出为准。
申请A类学生附加分最高5分。
3.学院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是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指标,按各专业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申请推荐校内、校外的学生统一考核排序。学院在计算学分值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虑候选人排序时,保证各专业指标数的前提下,先按各专业第一候补总分排序,再按第二候补总分排序,依此类推,同分条件下,以智育排名靠前者优先。
四、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6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2.2019年9月6日-9日17:00,学生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报名。
3.2019年9月10日上午8:00至12:00点,学生提交材料给辅导员,过时不予受理。材料:①登录我校学分制教务信息系统网(http://sso.jwc.whut.edu.cn),在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③学生参加大学生英语CET4、CET6成绩单的复印件、奖励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杂志的封面、正文、封底)。
4.2019年9月11日14:00-18:00 地点:博学西楼(原新3)-112,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答辩,学生PPT进行5分钟陈述(介绍成果及相关材料展示),专家5分钟提问,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5.2019年9月14日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
6.2019年9月20日 在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2019年9月20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网站注册。
8.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五、学院推免工作电话
学工办(宋参)027-87651812 教学办(于青)027-87651809
学院推免投诉电话:027-87296667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