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12 17:19:00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和教务处关于“2019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我院定于2019415日至514日,对2017级和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专业调整。为做好转专业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成立2019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经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长:肖静

长:乔云莉

小组成员: 余谦、刘春晖、汪芳、肖德云、叶海燕、单元媛、周毓萍、马玎、余海峰、刘平峰、危小超、杨爱民、杨兰品、韩书成

   书:于青、刘杰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原则上为武汉理工大学2017级、2018级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电子商务专业只接受理工科专业的学生。

22017级以前的在校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我院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如下表。

专业名称

年级

在校生人数 

可接收人数

备注

经济学

2017

62

8

需有经管相关专业辅修学习基础,否则建议降级转入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7

63

7

 

电子商务

2017

47

13

限理科生

经济学

2018

54

16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18

62

8

 

金融学

2018

116

35

需有数学成绩

电子商务

2018

54

10

限理科生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将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注:

1)满足条件2或条件3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17级以前的学生以及已有过转专业记录的学生,只有满足条件2或者条件3,才允许申请转专业;

32017级转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如未修专业先行课程,须降级学习。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定向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3)已有转学经历者;

4)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

自主招生A类计划考生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仅能在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

5)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只能在本院调整专业。

 

五、考核办法及接收原则

1) 考核办法:学生综合成绩由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60%)+面试成绩(40%)构成。

2)面试内容:考核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的认知情况、思维能力及表达能力。

3) 接收原则:录取时,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另对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及参加创新创业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优先录取)。面试环节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只录取第一志愿申请转入经济学院所属本科专业的学生。

 

六、转专业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我校转专业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同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2019413日——2019414日,由年级辅导员将2019年转专业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

32019415日——2019421日,学生网上查阅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并将打印出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7级以前的学生及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学生,需要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42019417日——2019422日,所在学院将签署意见后的审批表(盖学院公章),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表(盖学院公章)发给相关学生,由学生一并送至接收学院教学办,院内转专业审批表留本院教学办。由接收学院教学办在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请确认。

5)申请转入我院学生必须于2019422日下午500前将签署意见后的审批表(附学生成绩表)交经济学院教学办,过时不再接收申请表。

6201955日(周日)下午2:00在经济学院会议室,学院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

72019514日(周二),学院将考核结果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8201958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转入确认,514日前完成第二志愿转入确认,并将全部数据上报教务处。

9)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消原申请,可在学校“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1周内(528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撤消请求,逾期不再受理。

10)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正式转专业(201991日)以前,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如有课程考核不合格,学院将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

11)转专业申请9月初一旦经学校正式批准,所有学籍及相关部门信息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七、转专业工作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地点:经济学院教学办  于青老师  咨询电话:87651809

经济学院学工办  刘杰老师  咨询电话:87651812

         投诉电话:87383583  肖静副院长   87296667   乔云莉副书记

             经济学院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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