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试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17:10:00

为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44号)和《武汉理工大学试卷印制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45号)文件精神,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要加强课程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在以下几个环节要特别注意:

一、试卷命题要求:

1、全校性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部分学科大类必修课程,原则上需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考核方式。凡采用同一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课程应进行统一考试。

2、各门课程的试卷须采用AB卷,两套试卷的难度、广度和题量应相当,且不雷同,不得直接选用近3年已在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题。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用于期末考试,另一套用于补考。

3、开卷考试课程任课教师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开卷考试审批表》,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实施。

4、系(教研室)主任要认真严格审阅试卷,命题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体现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和创新能力。注意试卷的规范性和完整性,AB卷不得有缺少页面、题目或者插图、表格,未标注页码等现象出现。

5、采用论文、大作业或其它形式结课的教师,应将论文或大作业题目、要求、评阅标准、开卷考试审批表等材料装在填写完整的“武汉理工大学试题袋”中连同试卷印制单一起报教务处备案,并领取论文或大作业专用纸,不得由学生(含研究生)办理。

二、交、取试卷:

1、课程结束前2周,命题教师将AB样卷和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装在“武汉理工大学试题袋”中,试题袋上注明:规范的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应考学生班级、人数,由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送考务管理中心或教务处余家头校区教学办公室制卷。命题教师要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试卷印制申请,保存生成试卷印制单,打印后与试卷一起提交。

2、考试前1天(周六、日考试的课程请于周五领取试卷),主考教师凭试卷印刷单到考务管理中心或教务处余家头校区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同时按应考学生人数领取草稿纸、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试卷分析与复查表、考试违纪认定单等。

3、严禁主考教师派学生(含研究生)送印(或领取)试卷。

三、试卷评阅

1、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5日之内(公共基础课等开设班级多的课程可在7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并在网上录入成绩,并打印2份成绩单签名后交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

2、统考课程评卷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集体评阅。各课程评卷组必须采取流水作业法评阅试卷,不得由1人评完1份试卷。主观性试题的评阅应根据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对答题内容全面分析,按照答案要点给分,评卷要做到有理、有据、公正、公平。

3、考试课程只有1位任课教师时,试卷的评阅须按照考前制定的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公正、合理,防止偏宽、偏严、错评和漏评。

4、评卷一律用红墨水笔或红油圆珠笔采用百分制记分。于题首处记得分,每个教学班的试卷评阅方式保持一致。

5、每一大题的得分应按题号登记到卷首记分栏内。非统考课程由阅卷教师总分,统考课程试卷由课程负责人指定总分人,总分人在每个班第一份试卷“总分”旁签名,后续试卷可只签姓。

6、试卷评阅完毕后,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考试试卷分析、复查表》。表格一式二份,一份随试卷存放,另一份存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

7、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束性考试成绩折算而成。平时成绩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所开课程的性质确定,由任课教师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平时成绩考核表》,平时成绩要有区分度,并保留构成要素的支撑材料。

四、试卷的保存

1、评阅后的试卷按学生教学班装订存放,装订时试卷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叠放。随卷附下列材料:

1)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本科教学考试试卷分析、复查表。

3)平时成绩表。

4)成绩登记表。

2、试卷统一存放于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资料室备查并履行登记手续,保存期不少于4年(建筑学专业的试卷不少于5年),试卷按学年度及课程考试时间的先后顺序存放。

五、其它

上述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教务处将按照《武汉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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