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http://i.whut.edu.cn/xxtg/znbm/jwc/202009/t20200922_457635.shtml)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魏龙
副组长:喻平 杜伟岸 乔云莉(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杨春(纪委书记)
成 员:施青平 陈冬林 余谦 肖德云 周毓萍 刘平峰 杨兰品
于青 卢琳 刘杰 叶双龙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二、 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指标及条件
(一)A类:(学校分配至学院)指标:共45名。按照我院各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试点班按班级排序),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人54名。
专业 |
名额 |
候补数 |
提交学校总数 |
经济学 |
5 |
1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1 |
6 |
金融学 |
11 |
2 |
13 |
电子商务 |
4 |
1 |
5 |
经济创业试点班 |
8 |
2 |
10 |
数理金融试点班 |
12 |
2 |
14 |
合计 |
45 |
9 |
54 |
备注:如数理金融试点班和经济创业试点班出现名额不满的情况,指标可在试点班相互调剂。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推荐候选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综合测评为专业前20%(数理金融试点班和经济创业试点班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0%),德育为优秀;
②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学业水平为主修专业前20%(数理金融试点班和经济创业试点班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0%),无不及格课程;
③取得总学分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二)B类: 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推荐候选人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一般指:
a.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或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重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独撰)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A类或B类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
b.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c.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d.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效。
e.文体艺术类(具体看教务处《关于开展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③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④取得总学分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⑤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符合以上条件,在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国家特等奖的排序前4位,国家一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二等奖的排序前2位,国家三等奖的排序第1位的以及取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排序第1位的,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用B类指标)。
①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②取得总学分120分以上,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 = 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 附加分
1、必修课程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2、附加分
附加分按《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分值计算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分值计算,各项奖励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28日,获奖项目均应有主办单位正式颁发的文件或证书。学分绩点以报名截止日系统导出为准。
学生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A类学生附加分最高5分。
3.学院严格进行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是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分配指标,按各专业报名学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申请推荐校内、校外的学生统一考核排序。学院在计算学分值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虑候选人排序时,保证各专业指标数的前提下,先按各专业第一候补总分排序,再按第二候补总分排序,依此类推,同分条件下,以智育排名靠前者优先。
四、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年9月23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2.2020年9月22日-24日17:00,学生可以在教务处网站报名。
3.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至12:00点,学生提交材料给辅导员,过时不予受理。材料:①登录我校学分制教务信息系统网(http://sso.jwc.whut.edu.cn),在网上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下载打印《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并手写签名。③奖励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杂志的封面、正文、封底)。
4.2020年9月27日14:00-18:00 地点:学海楼(原鉴四教学楼)16楼经济学院会议室,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答辩,学生PPT进行5分钟陈述(介绍成果及相关材料展示),专家5分钟提问,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5.2020年9月28日 学院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初选名单在学院公示。
6. 2020年10月4日前,教务处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5天。
7. 2020年10月8日前,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8. 2020年10月12日-25日,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9.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0.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五、学院推免工作电话
学工办(叶双龙)027-87651812 教学办(于青)027-87651809
学院推免投诉电话:027-87296667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9月23日